2006年8月14日,星期一(GSM+8 北京时间)
浙江法制报 > 第四版:天下 改变文字大小:   | 打印 | 关闭 
河北:检察官每年至少办理两件刑案
杨守勇 肖俊林

  为使每一位检察官都具备办案的本领,河北省检察院日前规定,每一位具有检察员、助理检察员法律职务的人员,每年至少办理两件刑事案件并出庭公诉。
  河北省检察院机关有170多名具有检察员、助理检察员法律职务的检察官,但真正办过案出过庭的人员不过三分之一。